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经济仲裁

中国银行收取不合理费用

中国银行收取不合理费用 老师你好~我是以贷款的形势购房,在购房时中国银行以7.1折的利率承若贷款,在签订合同后,中国银行迟迟不放贷款,在2011年2月以电话告知,不能以7.1折利率发放贷款,并且只能以基准利率贷款,但是可以交付1万1千元后个人资金安排承担费,享受8.6折贷款利率。在事后一年我得知中国银行锦江支行已退还部分业主此款项。今天我去找银行退款,银行否认他们已经退还部分业主这笔款项,并要求我们拿出银行退款的证据。我的问题就是想问:我能否找到已退款当时人立下字据证明银行确实已退还此人款项。把此字据当作银行已退还款项的证据呢?起法律效应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029105……(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2-02-08 17:2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