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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请病假公司只允许三个月给予最低工资百分之八十,省余病假不给钱

请病假公司只允许三个月给予最低工资百分之八十,省余病假不给钱 我是名孕妇,之前多次打胎,目前诊断先兆流产,建议在家静养,每周给公司交病假条,交了一个月,这月才发工资450元,找公司商量是否可以发最低工资,告知不可以,并且告知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有规定,工龄不到两年者允许请病假最多三个月,其余病假不予受理,不给病假工资,请问律师帮我看看公司这样规定是否合法,我是否只能请三个月病假,其余就算事假请吗?说实话这事太困扰我了,多谢帮帮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咪咪窝窝(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2-08 09:2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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