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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邻居发生争吵并打架

邻居发生争吵并打架 2月2日下午,甲乙是邻居,乙家有麻将桌2张,并有收取棋牌费,但是没有营业执照。甲去乙家玩,有人离开,乙让甲坐下打麻将,下午4点多,甲的老婆去乙家叫甲回家并把乙家麻将桌弄乱导致丢失几颗麻将子,接着,乙老婆又来甲家吵闹,并动手打了甲女儿3个巴掌,甲女儿也踢了乙老婆一脚,甲女儿未满16周岁。5点报案处理后,民警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私自询问了甲女儿并吓唬她说打架要坐牢,甲方家人要求看女孩遭到民警拒绝。直到晚上8点询问完女孩,民警才让甲进去看女孩,签完字才放出来。女孩验伤无伤。2月3日下午,派出所第一次协商不成功。2月5日上午,乙去甲家,未经甲允许进入甲家,偷吃了甲家的东西。因为乙方派出所有人认识,派出所民警说,甲陪乙麻将的钱,事情就可以结案了。
此时怎么处理才是最正义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eng12……(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2-02-07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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