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医院就医,产生医疗纠纷,后被告知妨碍司法公务
丁自勇律师意见:
1、不属于妨害公务,你有权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2、如果发生法律纠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帮助,如果比较紧急,可以电话与律师联系;
3、发生医疗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要求修改医方的笔录是不可能的,如是修改你的笔录(与你的陈述不一)那是应该的。输液过敏,要认定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没过错,继续治疗的费用就由本人承担。
笔录的内容如与你陈述的内容不一,当然有权要求更改,这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力,怎么构成妨碍司法公务。
去医院就医,输液过程中过敏。。。
如果医院无过错,要求医院承担治疗费用是不合理的;公安机关介入时与警务人员争执也是不应当的;以上过程中妨碍行为有一定后果的,就会依法被拘留的。
建议委托律师维权为佳!
你好,笔录与你的陈述不一致的,可以要求更改,如果公安机关对你进行行政处罚的,你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