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医疗纠纷

去医院就医,产生医疗纠纷,后被告知妨碍司法公务

去医院就医,产生医疗纠纷,后被告知妨碍司法公务 去医院就医,输液过程中过敏,要求院方继续治疗并承担余下的治疗费用。院方不同意,之后医院报警。警务人员处理,单方面与医生做笔录,只是询问我当事人姓名和身份证及电话号码,而做的笔录报案内容跟事实有偏差,本人不承认,要求更改,被拒,事情僵持,派出所又派人过来协调,后双方就笔录内容有所争执,警务人员就说我这样是妨碍司法公务,可以被拘留,后接到督查办电话,说警讯上报到我妨碍司法公务,是违法的。请问我这个情况是真的构成妨碍司法公务么?会被怎样处理?对我的工作和未来有无影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imia……(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02-07 09:49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