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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关于销售单能否作为追讨债务的依据问题

关于销售单能否作为追讨债务的依据问题 请教各位权威人士,我们是饲料代理商,销售单上商品有详细的商品明细,本次收款金额及本次欠款金额,制作销售单时把“收货人”改为“欠款人”,养殖户本人在欠款人处签字有法律效力吗?如果送货时养殖户不在家,由其聘请的工人签字是否同样有效?工人代签的情况很普遍,之前就有很多欠款没追回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水杯xfy(湖北-襄阳)
提问时间:2016-08-15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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