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是指在原劳动合同书面约定的工资待遇等条件基础之上,包括维持或提高,只要不作降低的条件下,用人单位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此条件续订的情形,原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