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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租房纠纷

租房纠纷 您好!我是出租方,合同签的是一年的时间(至2012.8.31止一年),半年一付租金,承租方现在只租了五个月,提出租半年至2012.2.28,不租了,合同写的下半年时间是提前一个月付房租的,也就是2.1日前付下半年的房租的,可是对方未付,我和他们多次协商不果,我们要求他们合理的赔偿损失,多付一个月的租金,他们一直找借口推托,合同上写明,逾期不付租金的,除如数支付余下租金外,还需支付违约金1000元,如果承租方逾期七日不付租金,出租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子.我该怎么处理这件事?还有对方有水电费等押金3000元在我这儿,对方已支付的一年的物业费和有线电视费等,我该怎么处理,要退还吗?过了七天,我能强制要回房子吗?(比如换锁),这些费用该怎么处理?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zz-12……(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2-02-03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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