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与原单位(建筑设计院)解聘超过一年了,还拖欠我的几万的绩效工资(每年年底发放)
我与原单位(建筑设计院)解聘超过一年了,还拖欠我的几万的绩效工资(每年年底发放) 我与原单位(建筑设计院)解聘超过一年了,还拖欠我的几万的绩效工资(每年年底发放),之前要过几次,均被告知,我参与的项目设计费还没有回收回来,没钱发放,最近又去找过,原单位领导说,可以在没收回的情况下一次拿完剩余钱,但是要扣留超过40%的钱,几乎一半,理由是原单位要承担后期的风险,以后期质量安全为由扣的,而且如果同意这种分配方式,得让我们自己写申请,自愿放弃40%,我想问这样合理吗,另外,我想过找劳动仲裁机构,但是注意到有个一年的时效期限,我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年半了,能否主张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6-08-12 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