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在店内被另一顾客绊倒,肇事者不知所踪,当事人要求店家予以赔偿是否合理?
不合理,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无权要求你们承担责任
只要非店家原因,而造成的损失,与你们无关。对方向你索要赔偿无法律依据。
1、要求不合理。
你好,
店无须承担赔偿责任,为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致使的损害发生,应当有第三人来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你的店在无过错的情况下,是不用赔偿的。
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
您好!伤害并不是商家造成的,是有第三人造成,不应当要求你们承担责任。
店方无责的话,不应赔偿。 我的补充: 2012-02-04 17:06
若起诉你方的话,你方可以来电联系委托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