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集团下面2个公司房产和物业公司(公司法人不一样),我已与房产公司签订无固定期合同

集团下面2个公司房产和物业公司(公司法人不一样),我已与房产公司签订无固定期合同 集团下面2个公司房产和物业公司(公司法人不一样),我已与房产公司签订无固定期合同,房产公司因编制问题要求把资料员岗位调到物业公司礼宾岗,派调到房产公司做资料员,工作内容不变。因我本人调派前是综合专员兼做资料员事务,为五天制工作,调派后资料员六天工作制,薪资不变,每月增加上班天数算不算变相降薪,我是否可以拒绝调配到物业公司吗,因公司口头通知并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已经系统里面做了岗位调配,我是否需要按六天制上班。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重庆-长寿)
提问时间:2016-08-11 13:0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