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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离婚时,法院能先判离婚,后判房子吗?

离婚时,法院能先判离婚,后判房子吗? 我们婚后以丈夫的名子购买他单位的经济适用房,可直到一审判决我们离婚时(男方起诉)房产证还在办理中,二审时房产证已下,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但二审仍然未对房产作出判决,这给我们留下了纠纷隐患。请问法院这样判决合理吗?有什么依据呢?急急!迫切得到指导。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Gn9921()
提问时间:2012-02-01 04:5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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