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上世纪80年代被公司非法除名
上世纪80年代被公司非法除名 上世纪80年代,在贵州铜仁县(市)单位“大众餐馆”(属国营企业)工作,单
位施行轮班休息制,1月休息4天。我因处理个人感情问题,于是连续上班、加班
,存下10天休息于1987年5月前往福建泉州。
由于当时交通不方便,对往返时间估计不足加上水土不服身体抱恙,于是又让
我大姐向公司提交了5日病假(有医院证明),公司给予批准。
回铜仁后,我继续在单位正常工作,上班1周后,单位经理来我家拜访,叫我不
用再去上班了;也没有给出正当理由。
由于当时年轻,不懂法;加上当时的劳动法、合同法也不完善,所以就服从了
领导的安排,再也没有去上班。一气之下就嫁去了福建,这一晃25年就过去了。
现在社会进步了,法律完善了,又赶上国家搞民生工程,我特意向原单位申请
养老保险等社会基本福利,但是单位不予以支持。
在进行申诉的同时,我发现当时开除(除名)我的通知、文件都没有,在市档
案局查询档案,根本都没有我的这些除名信息。更让人意外的是,在1987年底,
都还有我的工资信息,在单位职册上还有我的名字。
在家人的鼓励下,我现在想向公司索取25年的工资赔偿和养老保险等社会福利
的补偿,特此向各位律师进行咨询,忘各位律师能给予我法律上的帮助,这个官
司要怎么打,该准备什么材料,需要注意的事项。谢谢您给我的帮助!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xc196……(贵州-铜仁)
提问时间:2012-01-31 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