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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关于劳动补偿金,及养老保险金的问题

关于劳动补偿金,及养老保险金的问题 您好,
    我于03年11月进入深圳观澜一家公司工作,至09年8月公司一直都没有给我购买过养老保险;自09年8月开始至今公司为我够买了养老保险,但是并未以当时我的实际工资做为基数来帮我购买养老保险,而是按深圳市当时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帮我购买的养老保险,并且公司并未在11年9月份开始为我缴纳住房公积金,请问我现在可以以上述两点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给予我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且要求公司帮我补交未按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oshig……(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2-01-31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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