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楼上往我家漏水,法院指定鉴定,判决鉴定费各承担一半合理吗?
楼上往我家漏水,法院指定鉴定,判决鉴定费各承担一半合理吗? 楼上往我家漏水是多年来的老问题,打过几次官司,判赔不了几个钱,离真正的损失差的少,还有几次楼上开始承认漏水,后来看鉴定不了,立马出尔反尔,改口否认漏水事实,法律也无能为力,所以,楼上视法律和漏水为儿戏,甚至耍弄法律,想承认就承认,说否认就否认,反正鉴定不了“漏水原因”,顶多只能鉴定“修复费用”所需价格,15年在双方都签字的情况下,在我家做过一次5000元的“损失价格鉴定”,结果,判决鉴定费各一半。这合理吗?法院的判决是依据什么规定?我认为楼上是肇事者,我是受害者,我出一半鉴定费是不合理的,我能继续申诉吗?我拿什么法律规定来维权?请好心律师帮我解答,甚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uo711……(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6-08-08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