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我的这种形为是否属于正当防为
我的这种形为是否属于正当防为 你好,请看姐姐替弟的诉说。我和我的时常在一起玩耍的朋友,因为一两句话的争执差一点动起手来,可是被旁人拉开,后来我就走了,时隔半时之后,玩的朋友手拿木棍追来就打,于是我们就欧打在一起,我一气之下就拿出有“剪指甲刀”长短的刀刺去8、9、10刀,随之他走后我就去自首。可是我却被定为《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请帮我看一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bq6480()
提问时间:2012-01-27 0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