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工伤,难道白痴的48小时就铁板钉钉了吗?
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工伤,难道白痴的48小时就铁板钉钉了吗? 我岳父大人于11年12月29日下午5点在工作岗位(电业局)上因脑干出血被送进医院,29日下午6点进入ICU,住院期间医生屡次劝告家人放弃治疗,但家人不想放弃希望,岳父大人在ICU挺过了4周天于12年1月2日被宣告死亡,依据工伤条例第三章第15条的白痴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难道此规定就是为了让我们做子女的为了工伤的赔偿而放弃对家人的一线希望的抢救?请问我岳父大人能不能算工伤?如果不算的话,是不是单位给多少我都不能有意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p1228……(山东-德州)
提问时间:2012-01-05 1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