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1年半 给彩礼过了5万 3金共花1万 现在女方要离婚 需
不需要退。
如果已经进行结婚登记,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符合上述三种情况的,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若已登记结婚,且共同生活,一般不需要退,除非对方有证据证实因给付彩礼而导致生活困难
一般。。。。不需要。
你好,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符合上述三种情况的,可以要求退还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