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怀孕期间离婚协议书其中一条这样写是否有法律效益
怀孕期间离婚协议书其中一条这样写是否有法律效益 夫妻双方婚后女方于2011年8月怀有身孕至今六个月,因感情破裂,已无挽回余地,鉴于女方提出离婚,坚持将孩子生下来,孩子出生后由女方抚养,终身随女方生活,男方无需承担任何孩子的抚养问题,男方终生不得取回孩子的抚养权,女方同意在不影响孩子生活和学习的情况下,男方每周可探望孩子一天。但需提前通知女方。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j1981(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2-01-26 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