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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否会支持我的要求?!
法院是否会支持我的要求?! 请各位资深律师,耐心看完以下事件经过。
2012年1月4日,我去舟山电信分公司昌国路营业厅(以下简称舟山电信)缴话费时意外发现,我的电话费用中包含一项名为“信息服务费”的费用,10元/月,已经连续收取了5各月,经查询该向业务为中国电信推出的一个法律咨询有偿服务。我当即要求营业厅查询该业务为何人、何时、以什么方式所订。营业厅表示,该业务为浙江电信分公司通过10000号进行推销的,具体要到省公司查询,并且表示该收费和舟山电信无关。我拿起话机将其砸在了桌上,并且要求营业厅在1小时内查清。后其道歉,说2天内把查询结果向我反馈。
我于次日接到一个电话号码为(021952118),其自称中国电信总部专门负责处理投诉的部门(对该说法深表怀疑,我将进行深入调查)。电话中,话务员向我说明了情况,该业务为2011年7月通过10000号向我的座机进行的营销,并且在电话中播放了当时的电话录音。我首先质疑10000号向我的座机打电话时接电话者的身份,当时10000号未经身份核实,就认定是机主本人。还没等我提出任何赔偿要求,对方说鉴于我在5个月之中没有使用该业务,可以返还已经收取的50元。我表示这是必须的。对方最后补充说:如果返还该费用,表示我已经认可对该事情的处理,不能再向电信方面提出其他要求。我立即表示不同意返还,要求首先对未核实机主身份一事给出说法。后起争执,最后不了了之。电信方面(021952118)后台监听的人,又马不停蹄的致电本人说明了情况,态度可鞠的说话务员处理不当。我仍然坚持要求给出说法,并且要求把最初的电话录音发至舟山营业厅。最后他同意了我的要求,但是对机主身份核实一事不置可否。
2012年1月21日,本人到舟山电信昌国路营业厅现场听了该录音。该录音中接电话的确系我的家人,但其并未表示要订该业务,只是说可以把法律咨询的号码发到手机(电信手机,和座机同号)。我当向营业厅提出2个问题:1、录音中接电话的人是谁?2、录音中接电话的人有没有明确说要订该业务?营业厅向我反问:手机现在何人使用?我向营业厅说明了2点:1、录音中,接电话者并未明确表示要订该业务。2、电信10000号未经核实机主身份,随意认定接电话者就是机主,随意订收费项目,已经违法。我要求营业厅代表舟山电信立即给出明确态度,如何处理!营业厅表示要请示后给予答复。
次日,我再次接到021952118打来的电话,对方明确承认该电话营销存在问题,即承认以下事实(有录音为证):1、当时10000号电话营销,接电话者没有明确表示要订该业务。2、电信10000号没有核实机主身份,系营销人员工作失误。我同时明确询问对方代表何单位,其称:中国电信总部专门负责处理投诉的部门。对方向我建议作出退一赔一的处理,并且在电话中表示可以向我道歉。但遭到了我的拒绝。我的理由是:10000号电话营销,接电话的是我的家人,其没有文化,明显连普通话也讲不好,电信话务员仍坚持推销,并且在接听人未明确表示要订该业务的情况下随意订该业务,在做法上明显有“骗”的成分。
最后我抛出了我的观点:中国电信这样的大企业缺乏基本的道德和诚信。要求舟山电信通过报纸进行公开道歉。在此之前,我一律拒绝电信方面任何赔偿和处理建议。2012年1月22日,我接到舟山电信(05802022181)打来的电话,对方已经明确拒绝了公开道歉的要求。
问:基于以上事实,我如果向舟山电信发起诉讼,法院是否会支持我的要求,即判:舟山电信公开道歉。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wheelo……(浙江-舟山)
提问时间:2012-01-23 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