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工资和工龄能混在一起吗
工资和工龄能混在一起吗 我是一名自来水水厂的员工,来自东莞,.职务是煮饭.2001年10月进厂,自今已有10年的工龄,按公司规定,满一年就有50元的工龄,我的工龄现有500元,加上基本工资,公司只给我出了1400.那就表示我的基本工资只有900元,而现东莞市最低工资不是1100吗.我公司将我的工资和工龄合在一起算这合法吗? 公司是不是应该要给我最低的基本工资才对?公司这样算,是不是剥索了我的工龄与待遇,我要怎样做才可以索回我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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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kIy5732()
提问时间:2012-01-23 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