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交通意外谁负责
交通意外谁负责 2012年1月9日上午7点20分天未亮雾也大,我开车途经金潼路段金马桥,我的车底盘被移动公司前几天掉在地上的光缆挂上,同时光缆把离我左则3米远的两个行人挂了,我下车查看移动光缆线是用一根腐朽的木柱支撑的。其中1人被光缆挂在地上,造成轻伤,另1人被挂在崖下,造成重伤,这两名伤员现在射洪人民医院治疗。我的证件齐全,正常行驶,我没有直接撞到行人,没有交通违规,采取了刹车措施,积极配合抢救伤员。射洪交警认定我是这次意外的主要责任,移动公司是次要责任。移动公司没有设任何警示标志,而且没有及时维修前几天掉在地上的光缆。请问这样的事情法院会怎么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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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vcr5746()
提问时间:2012-01-23 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