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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定加工承揽合同是否需承担法律责任?

没有签定加工承揽合同是否需承担法律责任? 大家好!烦请帮助! 
__我是一个做来料加工的个人,我想问的问题是,我找了一家单位(简称:A公司吧)帮我做来料加工,我负责提供物料、仪器、设备、技术及人员培训,A公司负责提供场地、工作台,人员及管理,到目前我们合作了1年时间,但在合作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不愉快的事情,因我们之前没有签定加工承揽合同,所以我方的利益一直得不到保障,我也一直处于亏损状况,我很想中止与这家公司的合作,拖付他们一个月款货(8万左右),物料和设备我也不要了,做一个两清,我这样会构成诈骗罪吗?会构成犯罪吗?

补充:如果协商解决不了,我直接终止付款,会构成诈骗或需负什么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j2008……(湖北-襄阳)
提问时间:2008-11-02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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