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租客不交租,且蛮不讲理根本不理房东的追讨,房东想解除合同该怎么做
租客不交租,且蛮不讲理根本不理房东的追讨,房东想解除合同该怎么做 租客以“与其合资人不合,无法按照原先约定的方式交租”的理由拒绝交租金,且不经房东同意要求强行变更交租方式,在房东多次电话、短信告知情况下,租客根本不予理会,采取拖延交租的方式,还要求房东到物业管理处自己来领取。在过了合同约定的时间一个月后,房东能否强行收回商铺,或者采取“公证寄存”的方式强行收回商铺?房东能停水停电对租客进行惩罚么?如果以上方式都行不通,哪有没有那些方式既可以快速收回商铺,又不至于与租客纠缠的方式解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RG(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01-21 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