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是否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由民事纠纷引起)
是否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由民事纠纷引起) 2009年10月19日我奶奶出殡,当天同村门人帮忙送还租赁的被褥时在返回的路上摔伤,我家送其到医院治疗,我父亲亲自陪护,在一周后出院,在家休养期间,我家一直提供营养品。期间所有费用全是我家出。11月中旬,受伤者以现在无法赚钱养家为由从早上做到晚上11点,我母亲给了2000元。2010年1月9日早上八点,伤者及其母亲住到我家前屋不走,我们打110,民警来了没有怎么处理就说双方协商然后就走了。伤者提出40000元了结此事,但我家不同意,双方协商不成,到现在一直还住在我家已超过50小时。今天早上还不允许我家人出我我自己的家门。现在报案派出所不予受理。不知这个是否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目前严重影响我家的日常生活。不知各位专家有什么办法可以处理此事。在此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unlon……(陕西-咸阳)
提问时间:2010-01-11 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