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请问2016年福建省漳州市某用人单位只给90天产假,这个我要如何维护我的个人利益?
请问2016年福建省漳州市某用人单位只给90天产假,这个我要如何维护我的个人利益? 律师,您好!
2016年福建省已经出台产假新规,漳州市已执行新规,即女方可享158-180天产假,我本人刚查出怀孕,但公司最近要通知产假将调整为90天,此前也只给135天产假。请问我该通知什么途径来维护属于女性的利益。
我们有签定劳动合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何燕媚(福建-漳州)
提问时间:2016-07-29 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