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医疗纠纷

药房出售不具备销售条件的药品,与消费品争执导致消费者突发心脏病

药房出售不具备销售条件的药品,与消费品争执导致消费者突发心脏病 律师您好:
    在药房购买的药品,当天晚上回家服用,觉得味道不对,并药瓶未封口,以为是药品更换包装,第二天发现药瓶的瓶盖已经发生霉变,拿着信誉卡找到药房,要求药房带领看病,与药房争执,导致消费者突发心脏病,被120送往医院救治,医药费是否应该由药房承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正义柠檬(辽宁-抚顺)
提问时间:2012-01-20 10:3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