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 我的外祖父祖母生子女十人,五男五女。我的母亲是大女儿。外祖父在1979年去世,外祖母在1982年去世。留下院落。有五百多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和十间住房。并有房产证土地证都在外祖父名下。在2010年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五个儿子和三女儿分别六人拿到财产和补偿金,其余四个女儿都没得到父母留下的遗产。他们得到补偿后从不提父母留下遗产的继承权问题,我们想请律师取证。落实他们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作为打官司的证据。将遗产进行评估作价,按法律程序公平分割给每个子女享受继承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Y(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2-01-19 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