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
1、请求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对其从重处罚。
2、由于原告人已被被告人打至瘫痪残废,生活等不便,委托本人起诉被告人。
3、原告人与被告人属父子关系。
2011年4月8日上午,被告岳父岳母来到原告家中做客,事因被告岳母提出要求,被告的小孩由被告岳父家庭代养,责怪父亲没有照顾好被告人的小孩,被告人与父亲发生争执,争执期间被告大打出手,殴打父亲,导致父亲残废,造成瘫痪。
  事后,被告对父亲不闻不问,起居饮食、大小便处理等无法过正常人的生活规律,邻居亲戚等多次劝阻无效,被告甚至驱赶、辱骂邻居亲戚,语言公然挑衅法律。引起民愤。基于上述事实,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无故伤人,故意伤害原告的身体健康,情节恶劣,危害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由于事后被告人和亲弟对原告人不尽孝道,隐瞒事实真相,天理不容,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为此,依据《刑事诉讼法》具状起诉,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依法公正取缔,维护原告人的诉讼请求及合法权益。

请问律师,1.这样写诉讼书格式规范吗?2.我要先找公安机关受理还是先找法院?先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山中馬(广东-韶关)
提问时间:2012-01-17 17:1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