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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共有的出租车,各占一半股份,由对方负责出租管理,去年八月

两人共有的出租车,各占一半股份,由对方负责出租管理,去年八月 两人共有的出租车,各占一半股份,由对方负责出租管理,去年八月十五日对方与租车的司机签i定租凭合同为一的时间,押金三万由对方管理 ,问题是对方联系不上,押金退不了,租车司机说他要继续一个人开一部车,今年八月十五号不交我半部租金 ,我本人不同意,因为我没有收押金,也没有与他签约合同,到期我收半部经营权 ,是否合理15079826616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6-07-25 17:2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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