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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人员在雇佣期间非工作时间脑出血,这个责任该由哪一方承担

雇佣人员在雇佣期间非工作时间脑出血,这个责任该由哪一方承担 我在浙江那边做个体,因为年底比较忙所以临时从老家找了几个人到浙江给我们帮忙.是包吃包住,和我们吃在一起住也在一起.几天前吃过晚饭准备休息的时候她说脸有点发烧,然后用冷水洗脸,洗过脸之后猛地一抬头就喊头晕,我们连忙扶助她.看她情况好象不太对劲连忙打了120急救送到医院,经过诊断是脑出血. 平常他们主要是做服装包装的工作,并不是很累的事情,而且基本也没有开过夜工.现在她的治疗费用都是我们垫付的,请问这样的情况我们需要负责任吗?主要责任应该归属哪方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up7900()
提问时间:2012-01-17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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