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合同漏洞问题
关于合同漏洞问题 律师,您好!
我是在广州的周先生,在12月份时我因为想做生意,但资金不够所以租了在广州的一家外资经营的虚拟办公室,由于生意经营不好,资金困难现在想和那家虚拟办公室解除租赁协议。但对方说要解除协议要扣除500元钱的费用。我问她们为什么在租赁之前没有说明,她们说写在协议上面的客户自己看的。但我在协议上面看到并没有明确说明解除协议要扣除500元钱的条款,而是说:
终止合同:合同期限为一个月。合约双方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都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收到虚拟办公室服务的套餐降级或者停止的通知,将收取会员相应的行政费用。
从这个条款中并没有说明,而她们解释却是公司规定的,所以我想问问我是否应当让他们扣我的钱,如果打官司会不会赢呢?
周先生13433967188 zcj187@126.com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cj187(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01-17 1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