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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纠纷

投资纠纷 2007年9月,我们和婶婶商量一起去投资,这个投资的机会是婶婶给的。以她的名义向她舅舅的儿子投资。
 
因此,2007年9月25日,我与爱人和婶婶(干雪飞)一起在浙江农村信用社取款38万+现金2万,连同婶婶10万,共50万汇款给浙江高信船务公司。

当时高信船务公司开过收据一张10万、另一张40万。40万的收据干雪飞给高信公司说明过是别人,因此40万的收据当时就给了我们,另外干雪飞做了40万具体的投资情况证明。
 
原本这样的投资是没有什么大风险,因为大家都是亲戚,而且船务公司每年的生意都很好。
 
就因为2009年6、7月份我叔叔虞和君(干雪飞的爱人)开了渔业公司,该公司的法人是我爸(是我叔叔的亲哥,因他本人是公务员不能出面),而高信船务公司作为该公司的担保人。当时贷款500万,当即扣除一年税率30万,剩余470万。在法人不知的情况下,渔业公司拿到230万,高信船务公司拿到240万。这期间我们不清楚干雪飞有没有签过字,听说是签过,好像是银行500万的担保签名(我本人目前还不清楚,如果官司中一定要这个事实证明,我会去求证)。直到2010年7月份左右,因周转资金短缺,导致渔业公司亏本,还不清银行230万贷款。由高信公司一并还清。目前,高信公司就要扣除干雪飞在他公司投资的任何一笔,连带我们一共90万。至今,我叔叔和婶婶没有向高信公司签过任何向他公司欠款的证明等。
 
我们已与高信公司交谈过N次。他始终说,你要钱就跟虞和君要,你们和我公司没有直接关系。
 
请问:我们可以通过官司向高信公司要回我们自己40万,连同当时收据上写明的月利息1%,去年分红1分2利息,以及今年的分红吗?

2012年1月20至2月30日,本人都在舟山,我的联系电话13817559963虞松儿,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鱼也飘飘(浙江-舟山)
提问时间:2012-01-17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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