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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外企工程师,主要工作为出差至电厂进行设备调试,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律师您好!我是外企工程师,主要工作为出差至电厂进行设备调试,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律师您好!我是外企工程师,主要工作为出差至电厂进行设备调试,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但是在电厂通过对方签字确认考勤,每年出差大于200天,在繁忙季节可以连续三个月25天出差,连续两周没有休息,并且出差期间经常每天工作时间大于8小时的情况,经常需要熬夜,极端情况可能连续48小时工作,但是公司不能及时给予补休,在繁忙季节未能规定每月最大工作时间,繁忙季节每月超标准工时可达100小时以上,有少许补贴,没有加班费,员工休息得不到保障损害健康,是否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或申请劳动仲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
提问时间:2016-07-24 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