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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对方不付维修费怎么办

交通事故后,对方不付维修费怎么办 08年10月12日,我在主道路(4车道的中间道)上直行,对方车从支路左拐上主道后,继续左向变道到我的车道上,我刹车不及,我车右保护板撞上对方车左后保护板。停止时,我的车还在车道内只是因避让偏向左边车道,对方车右后轮还留在我所在车道的右车道内。
双方保险到场后,都认为是变道方的责任,交警到后,也马上认定是对方责任。无人员伤亡,车的损坏也很轻,建议我们双方自行解决。但对方拒绝。后来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明确对方负全责,双方签字确认。
对方是京H的外地车,我的是粤E的本地车。现我的车修好后,联络不到对方,因为对方在认定书上写的手机号根本不对,处理前还向交警自称是交通部的。
维修费不多,750元而已,但因此感觉很郁闷,特向各位大哥请教如何处理?以后如何防止再出现这样的情况?
如蒙解答,无上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incen……(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08-11-01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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