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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被征收开发,是否应该得到补偿金?
农村土地被征收开发,是否应该得到补偿金? 尊敬的律师:
你好!首先非常感谢你的回答。
本人于95年12月从荣成一个农村参军,农村户口,08年7月转业后自谋职业,回到原籍,落户到参军前的村子。户口性质不详(因为户口本上没有注明)。土地合同在本村大队,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给村民合同。本村于06年左右土地被征收,建厂开发。本村的村民按照每亩土地1100元的价格得到补偿,现在村民人均1.7亩土地。后来增加的人口也得到了补偿。(包括:1、结婚后男方或者女方户口迁移到本村,新生儿的户口落到本村2、学生上学将户口迁出,后来有补偿金后将户口迁回本村;3、义务兵期间跟义务兵退伍后,补偿金照发;4、个别军校生在读期间也在享受待遇,此条没有确切的证据,可以省略)而我从开始到现在一分钱的补偿金也没拿到。到当地民政部门咨询,他们也没给我解决。我属于中级士官转业,然后又自谋职业,是否因该享受此待?我应该如何处理?如果哪位好心的律师能帮我胜诉,我将以良心跟金钱表示重谢!难道退伍军人就这么不值钱吗?我要要回属于自己的东西。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王鹏110(山东-威海)
提问时间:2012-01-15 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