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问题
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问题 情况如下:我08年5月初与公司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口头约定年薪5.5万,因公司工资结构不允许,故约定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月薪为3500元,余额以"奖金"形式"年终"一次性补足;工作突出,"奖金"上不封顶(全程录音,上述内容及各数字关系在录音中有清晰明确的表述;录音时对方不知情).09年1月中旬(农历春节前),公司给予的"奖金"部分为8000元.现因故(非本人有重大过失)公司要求近日内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以书面"合同"规定的月薪额处理.
另外,公司平时未使用工资条书面凭证,工资\奖金在发薪日直接打入员工登记的工资卡.
问题:
1,本案中录音的法律效力是否优于书面合同的效力;
2,公司惯例在农历年前发放奖金.我于09年1月领取的奖金,有律师认为应算作09年的收入,而不是08年的,是否如此?
3,若该笔奖金算作09年收入,现在是否可以按"录音"对08年"报酬"不足的部分提起追偿要求?
4,最重要一点,按照录音内容和劳动法,此次解除合同我结算获得的金额等于55000(09年应得)-42000(3500*12,实得)+55000/12(平均月薪)*3(解约金1+补偿金2),约为26750元;而按照"合同"计算,仅能获得3500*3=10500;差额过大,缺乏继续协商可能.那么,是否有必要提出仲裁申请?实际算法如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hhhh(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0-01-06 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