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物业单方面更换单元门
物业单方面更换单元门 由于年久破损,我们业主早已对单元门视若无物,现今物业未作任何计划通知并征集各住户意见,对小区里的所有单元门进行更换,并要求各户缴纳100元新门费用,才能得到钥匙。昨晚回家发现单元门已上锁,大伙陆续都找门卫开的门才进去,今晚回家不知道会不会再锁上,那锁由于不锈钢点焊已经裂开了,用力,真想一脚把它踹了。本人有几点想法请各律师指教:
1.这单元门是公共设施,应属物业维护吧,我们是否可以拒绝缴纳这新门费用,而且退一步说即使他们先斩后奏装好了门,这门也必须得到我们的认可吧,有质量问题的门我们不接受。
2.如果物业擅自把门上锁了,这种行为是否侵犯了业主的行动自由,极易引起冲突,我们破坏门锁,以便进入自家,是否收法律保护。
3.如果物业与我们协商,统一处理,它必须经过哪些步骤程序,比如通知换门计划,打印工程费用清单,业主统一签字表格等等。这些都没有,对住户是不公平的,它要怎样让我们心甘情愿合作。
当然物业工作也是难的,物业费难收也是问题,不过我是必交的,小区物业经理怎样做好工作是他的事,他的上司老板什么目的就不得而知了。
敬请各位专家解答为感,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塞外天(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2-01-13 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