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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时的房产分割及其他

离婚时的房产分割及其他 白律师:
     您好!
   因夫妻感情破裂,欲提出离婚,但暂时未提出,因为还有女儿,在2011年4月出生。但在争吵期间女方偷偷将放于保险箱内的房产证拿去不愿交还,上面有我,她及她父亲的的名字。
   当初购房款就这样付的,首付由男方支付了35万元整,当时男方提出由他参与还贷,但女方的父亲却坚持由其还贷,不要求男方参与。
我想问以下问题:
1:由于房产证被女方偷偷拿去,会不会被其过户或者擅自将我的名字去除。
2:由于女儿这个情况,现在是否可以提出离婚。
3:婚后本人将生意利润10万元整分三次存于女方名下,当初口头承诺为孩子将来教育做准备,我想既然离婚这10万元整如何分配,其他女方自己名下的存款,男方不欲所求。
4:由于产证上有三个人的名字,男方,女方,女方之父,现贷款仍旧有女方父亲还贷,我想问下,离婚后房产该如何划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anxue……(上海-宝山区)
提问时间:2012-01-13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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