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欺诈
该补充条款的实质就是违约金约定条款,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因此,即使你在劳动合同期内离职也只需要赔偿实际办理户口的相关费用。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也规定,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因此违约金不得随意约定。
协议由双方约定,只要合法就应该有效。如果离职,你可以拒付3000元的赔偿金,如果公司强制扣款和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签订协议要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如果没有证据违反这个原则又没其他违反法律情形则该协议是有效的,该情况显失公平,离职时可拒付。
双方协商一致,就有效,但可以申请适度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