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行政诉讼案法院会受理吗?还老妇公道!
行政诉讼案法院会受理吗?还老妇公道! 1994年落实生产责任田时,我岳母四口人参加分田,旱田、水田、非承包地计5.07亩,(其中,旱田1.6亩,水田2.53亩,非承包地0.94亩)。1999年本队何玉兰到岳母家中协商,她家无水田,能否给一亩水田她种,并承诺原告随时要随时将一亩水田交给岳母。岳母考虑到是本组人,关系较好,划给一亩水田给她种植至今。2011年11月份岳母向何玉兰要一亩水田种麦时,何玉兰反悔,并出示一份泰兴市人民政府20228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岳母随即找村、镇负责人,要求要回一亩水田,镇村协调数次未果。岳母认为,该一亩水田的经营权应为她的,何玉兰的20228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岳母未知情、未经岳母同意况且未进行变更登记,是村干部私自涂改,(2005年泰兴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到户清册上,把丁冬的0.1亩涂改为1.1亩,在0上直接改为1)钻上级不满监管不严的空子骗取的,应是无效的。镇分管负责人让我岳母打行政诉讼官司,我岳母2005年领取的泰兴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请问:我岳母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已6年,现在打行政诉讼官司过时效了吗?法院会受理此案吗?请各位专家帮我支支招,还我岳母公道!谢谢!!!我打听到行政诉讼官司第一步是看时效,我查了好多资料,行政诉讼官司时效为两年,具体的时效如何计算?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怎么解释?
(我说的均为事实,镇司法所都有笔录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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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刘海峰888(江苏)
提问时间:2012-01-12 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