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跟人打架,对方先骂我,然后捡砖头要打我,我就还手了,用拳头打了他头几下。可能给打出包了。怎么算?
跟人打架,对方先骂我,然后捡砖头要打我,我就还手了,用拳头打了他头几下。可能给打出包了。怎么算? 事情的起因是我们的员工欠了人家300块钱,那人早上来公司要钱,来了就骂人,我问他要干什么,他就骂我,我也骂了他,他就下楼拿了一块砖头往我头上打了一下,但感觉是没使劲,我抱着他往他头上打了几拳。分开之后我就报了警。到了警察局人家问是验伤还是私了和解,一开始对方不同意和解,说脑袋被打出包了,让我给医药费。我说我也挨了一砖头。警察说那就验伤,然后一人拘留5天。后来那人一看我不肯赔钱,就答应了和解。
出来了之后我买了些药和水果去看那小子,跟他道个歉,他还说这事不算完,要找人打我。而且当时就要打我,拿盛汤的勺子往我脑袋上打了两下,我没还手,然后他亲戚拉着,他又拿菜刀仍向我腿,但是没打到。我就走了。
这种情况,法律会如何裁定?谁的责任更大一些?问题补充:
我的伤情是左手右手上各拉了一个口子,脑袋让被砖头和勺子打了几下,对方的伤情是脑袋上被我拳头打了几下,对方说起包了,感觉晕。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s1355……(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2-01-11 2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