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别人打架,然后我过去劝对方不要打
别人打架,然后我过去劝对方不要打 昨天下午我和朋友去喝酒,到下午4点时候朋友说要去学校接她妹妹,到了之后在学校门口刚好看到我们一个地方的人,比我们小,算我们弟弟吧,我朋友说过去看看,然后我就问了一下那个弟弟谁要打他,之后我就过去找对方的人搂了一下对方的肩膀说“哥们,没事打什么架啊”之后对方看我不顺眼,然后就推了我一下,我也反推了他一下,当时我背了个书包,然后我就去朋友那放书包,等我在回头的时候我得朋友已经和他们打起来了,被他们打到在地,然后我就过去赶紧把我朋友拉回来,这个过程中我也被打了几下,但是我没还手,之后我们就找校方想讨个说法,等到晚上8点得时候,对方的父母过来了,之后他们就报警了,然后我和我的朋友就被带到派出所问话,待到了夜里1点才回来,但是明明他们是过错方但是他们现在却要反过来告我们,他们之中有一个人手指断了,说是我朋友打得,但是事实是他们打我朋友把自己手指打断了,当时有证人也看到我们两个只是被打的,并没有还手,证人也去了派出所录了口供,他们说我这算挑头的,如果没有我不会打起来,请问在法律上讲我这算过错么?我朋友和别人打起来了最后被打算什么?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jboyy……(天津-北辰区)
提问时间:2011-11-06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