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乡镇收取卫生费过高
乡镇收取卫生费过高 卫生费节节攀升,卫生善不见改善,2008年为20元一季度,2009年为30元一季度,2010年就升到了200元一年,理由是置了新的垃圾桶.按说是上头有拨这笔款的,有许多私人都有(相关人员),2011年又来,更高了,260元一年,以为老百姓有钱啊!标准没看见,看人话事,能要几个是几个,收费人员则是不知哪请来人的,收费证也没见!有的则以卖买物货进行抵消!卫生费到底收多少合理呢?国家有没有这方面的明文规定呢?盼答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19045……(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2-01-10 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