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期限及赔偿金额
交通事故赔偿期限及赔偿金额 我2009年4月28号被一小车撞伤,导致大腿骨折,脑部受损,当时认定肇事司机承担全责,现在腿部骨折线已模糊,但钢钉还没取出,嗅觉部分失灵,想请问几个问题:
1.现在可以与肇事方谈赔偿事宜吗?赔偿期限是否已过?
2.费用方面要计算哪些项?如果现在至取钢钉期间腿部又出现状况发生费用那该怎么办?
3.出院时候医生给出全休6个月,这6个月是全部算在误工费里的天数上面吗?
4.我现在是在湖南工作,但户口还在湖北,都是城镇户口,赔偿是否与这个有关?
5.若是肇事方不配合处理理赔相关事宜那该怎么办?
谢谢支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00750……(湖南-株洲)
提问时间:2010-01-03 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