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这样的判决公正吗?
这样的判决公正吗? 我们地区正在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我随包工队(无任何拆迁资质)拆除民房时摔伤。事件发生后,所在的森工集团推托说民房拆除属于住户百姓自己行为,森工集团没有责任。本案一审,包工头负全责,上述二审,维持原判!我想说的是:若没有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前提背景,我服判决。问题的关键是:若该森工集团严格落实执行文件要求和相应的法律法规,该工程是不会落到没有任何拆迁资质的包工队,我也不会摔伤!该森工集团违反3份文件6处、违犯3部法律法规5处,两级法院都不予才信,就出现了这样的判决结果,我实在不服,又不知道该咋办?希望得到帮助!!感觉到百姓告单位很难阿!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继春(内蒙古-呼伦贝尔)
提问时间:2012-01-09 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