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工作六年前四年有合同后两年没有,
工作六年前四年有合同后两年没有, 至今离职已一年有余,公司还不给结工资(私人公司),之前讲忙着没时间结以后再说,现又说因本人 工作期间工作做得不到位,使得公司和大损失不给结工资了;很气愤,因在公司工作期间经常加班,而且口头讲过工资数额,现在按给了的工资数连深圳最低标准都不到,更别提约定的数额了。。。请问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没有合同的年份是否可以要补偿和经济损失。诚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uan@1……(河北-沧州)
提问时间:2012-01-08 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