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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征用

耕地征用 我是黑龙江牡丹江人,我83年分的3.5亩地,99年时政府修高述公路时占用了一部分,把地分割开来,现在国家给我们村里补偿款了,可村里以我在98年时给我地时多了6分地为由,不给我安置补偿款了,请问这样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欢喜皆大(山东)
提问时间:2012-01-08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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