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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使用权房过户 老人的房子 四个子女 已经在公证处全员签字

大连使用权房过户 老人的房子 四个子女 已经在公证处全员签字 大连使用权房过户 老人的房子 四个子女 已经在公证处全员签字同意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了 也拿到相关的证明手续 但物业不给办理 说是要所有子女包括老人要再次到物业共同签字!问下物业需要再次证明么?还是有意刁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6-07-11 16:39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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