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受到伤害应怎么办?

受到伤害应怎么办? 我表妹在卖货时被顾客打了,报了110,到派出所后对方和派出所的人有“关系”,明显偏袒对方,在派出所里还扬言以后还会报复,他既不认错也不赔偿。我们到医院做了CT检查,验伤报告说,没有异常,头晕,耳鸣待查,两三天后复查。我表妹还想去医院做其它检查,请问我表妹的医药费能得到赔偿吗?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如何处理打人者?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黑暗的世道(辽宁)
提问时间:2009-12-31 12:1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