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终止问题急急

劳动合同终止问题急急 我于2007年7月进入公司,月薪5000元/月,职位外形设计工程师,同年2007年12月28日公司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2007年12月28日-2008年12月31日, 2009年1月1日,公司又再次要求签署合同,此份合同时间为:2009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现合同到期,公司与我终止合同(两份合同都只签月工资2250元,与实际工资不符合)现公司只愿付赔偿金两个月每月2250元,合计4500元,并于2009年12月25日通知我要求与我终止合同。
问题一:此种情况,我该向公司要几个月赔偿金
问题二:赔偿金每个月可付予我多少
问题三:公司是否应该提前三十天通知我终止合同,此种情况是否合符劳动法?
问题四:公司最终以2007年12月28日-2008年12月31日的此份合同无效,我现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而公司要求以新劳动法2008年1月1日颁布为藉口,以我不够工作年限作为理由,拒绝与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而终止合同,此情况,我可以如何应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anzj(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09-12-31 01:1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